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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06年度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资金的通知
宝市劳社发[2007]104号
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拨付2006年度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职业技能
鉴定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2006年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在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各定点鉴定机构精心组织下,认真按照省、市劳动保障部门“关于做好2006年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动员,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劳动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全市共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7677人,上报省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5465人,审核合格4461人,其中:职业技能鉴定合格1531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合格2930人。目前省上补贴资金已经到位,现按有关规定予以拨付(详见补贴资金拨付表),请各有关县区、鉴定机构及时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电话:3309579 联系人:姚媛)办理资金结转手续。
各有关县区、单位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作他用。所拨付的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业技能鉴定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业务支出,包括考场租赁、购置考核及鉴定所需原材料、阅卷、监考、差旅费及添置鉴定考核所需设备设施等项开支。各类开支应建立明细帐目,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流向透明,开支合理。
二00七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补贴经费 拨付 通知
抄送: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县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处)、
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档(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