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价行发〔2007〕172号
关于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发
展改革局、财政局: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报告》(陕劳社函〔2007〕626号)收悉。鉴于近年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开展的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新职业(工种)不断增加,根据国家考试收费管理的有关精神,经研究,重新修订了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经其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劳动者按规定进行职业资格考试,可收取职业资格考试费。职业资格考试费由申请考试者向组织考试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交纳。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规定内容和要求组织考试,不得随意减少考核内容、降低考核要求,不得强制收费。
二、根据“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不同职业(工种)考试所耗费原材料、设备折旧、能源消耗、场地租赁和考务费等支出情况,分为A、B、C三类。各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维持不变,具体见附件1;职业(工种)分类见附件2。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中的30%属理论考试费用,70%属技能考试费用。收取的考试费用于支付命题、制卷、阅卷、保密、监考、巡考、远程监控、原材料购置、能源、设备消耗、考场租金等与考试相关的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三、向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按照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406号规定,工本费为每证4元。
四、由培训单位提供考试所需场地、设备、原材料及能源的,考试费减半收取。对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考试单位代售考试相关资料,按照自愿原则,以资料实际成本照实收取。
上述收费标准为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最终收费标准(可适当下浮或减收),除此之外,不得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五、今后凡经国家同意开展资格考试的新职业(工种),可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按照组织考试的费用支出情况,暂时确认类别并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备案后,执行对应的收费标准。
六、收费单位收取考试费时应使用省财政厅印(监)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技师、高级技师的评审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费仍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71号)同时废止。
附件1:陕西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表
附件2:陕西省职业资格考试职业(工种)分类表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财政厅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陕西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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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类别 级 别 |
A类 |
B类 |
C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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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五级 (初级工) |
100 |
15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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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四级 (中级工) |
150 |
2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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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三级 (高级工) |
200 |
30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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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二级 (技师) |
300 |
400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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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一级 (高级技师) |
400 |
450 |
500 |
附件2:
陕西省职业资格考试职业(工种)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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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所属行业(产业)编码及名称 |
包括行业(产业)或工种编码及新职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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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类 |
01民政,02印钞造币,03商业,05对外贸易,06物资,07农业,08林业,13建设,14地矿,17纺织,18轻工,20交通,22文化,23广电,24体育,27海洋,28测绘,31黄金,32烟草,45海洋石油, 46其他。 |
包括行业(产业)编码为01,02,05,06,14, 22,23,24,27,28,31,32,45的全部工种,还包括工种编码为03—001、007至030,07-001至027、040至051、074至081,08-001至054,13-001、003、005、006、008、010、054、056,17-034至040、290至294,18-093至108、110至115、119至130、165、179、223至227、494至496,20-006至013、040、052、053、 061、062、063、073、074、075,46-01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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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工种)。 |
秘书(涉外)、推销员(营销师)、公关员、物业管理人员、房地产策划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文化师、职业信息分析师、物流师、社会工作者、珠心算教练师、房地产测量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包装设计师、玩具设计师、社会体育指导员、陈列展览设计人员、速录师、家政服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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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类 |
03商业,04旅游,07农业,08林业,09机械,10航空航天,11电力,12水利,13建设,15冶金,16化工,17纺织,18轻工,19铁道,20交通,21邮电,25建材,26民航,29新闻出版,30技术监督,33医药,34中医药,35环保,36电子工业,37船舶,38石油化工,39有色金属工业,40石油天然气,41矿山采选,42核工业,43兵器,44汽车,46其他。 |
包括行业(产业)编码为04,09,10,11,12,15,16,21,25,26, 29,30,33,34,35,36,37,38,39,40,41,42,43的全部工种以及03,07,08, 13,17,18,19,20, 44,46中除A类和C类以外的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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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工种)。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项目管理师、网络编辑员、广告设计师、企业培训师、企业信息管理师、公共营养师、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科技咨询师、美甲师、茶艺师、插花师、晚妆设计师、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营养配餐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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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类 |
19铁道,20交通,44汽车,46其他。 |
包括工种编码为19-047至054,20-001、017至027,44-001至017,46-006至009、012至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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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工种)。 |
电子商务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二手车估价师、信用管理师、建筑装饰装修幕墙安装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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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劳动 考试 收费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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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10日印发 |
共印48份

